什麼是郵政VISA金融卡?

 A:

為提升郵政金融卡服務功能,本公司與VISA國際組織合作,發行郵政VISA金融卡,該卡片除具現行郵政晶片金融卡國內存、提款、轉帳及SmartPay消費扣款之所有功能外,尚得在國內及國外VISA特約商店以簽名方式刷卡消費(如一般商店、大賣場、百貨公司、加油站等實體商店),或在國外貼有「VISA」標誌的ATM輸入VISA密碼提領當地貨幣現金,使持卡人享有免攜帶現金之便利。
 
二、請問如何申請郵政VISA金融卡?有沒有申請限制?

  A:

(1) 只要是年滿18歲,已於郵局開立存簿(含綜合)儲金帳戶之本國或外國自然人(含大陸人士),皆可攜帶國民身分證(外籍儲戶持護照及有效居留證),儲金簿、印鑑及原金融卡(未申請者免附)親自至任一郵局(非通儲戶至立帳局)辦理。

 

(2) 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,請另檢附法定代理人(父母雙方或監護人)國民身分證及同意書親自辦理。
  (3) 外籍儲戶之有效居留證,須申辦當日距該證有效期間逾3個月以上者,方得申請。居留證有效期限屆滿前,本人須持已展期之有效居留證,連同申請時之其他憑辦文件至任一郵局(非通儲戶至立帳局)申請展期,否則居留證有效期限屆滿後,停止VISA交易功能(國內外刷卡消費及國外ATM提款。)
 
三、郵政VISA金融卡可以委託代辦嗎?

A:

郵政VISA金融卡申請及領卡皆須本人親自辦理,不得委託代辦,儲戶於領卡時,應於申請書親自簽名,並儘速於卡片背面親自簽名,以免遭冒簽刷卡消費。
 
四、已經持有郵政金融卡可以再申請VISA金融卡嗎?

  A:

每一帳戶以申領1張金融卡為限,如果已持有郵政金融卡(磁條卡或晶片卡),可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儲金簿、印鑑及原金融卡親自至任一郵局(非通儲戶至立帳局),免費轉換為VISA金融卡。
 
五、請問郵政VISA金融卡遺失該怎麼辦?

  A:

(1) VISA金融卡不慎遺失、被竊時,應立即向郵局或顧客服務中心 ( 語音專線:0800-700-365,手機請撥打付費電話:04-2354-2030,國外請撥打付費電話:國際冠碼+886-4-23542030 ) 申請掛失止付。

 

(2) 辦理補發新卡,請攜帶國民身分證,儲金簿、印鑑親自至任一郵局(非通儲戶至立帳局)辦理,另酌收補發VISA金融卡工本費新臺幣100元。
 
六、請問使用VISA金融卡刷卡消費及國外ATM提款有限額嗎?

 A:

(1) 刷卡消費(國內與國外合計):
每日不得逾新臺幣6萬元,每月不得逾新臺幣10萬元,消費限額不併入ATM提款及轉帳限額內。

 

(2) 國外ATM提款(與國內提款額度分開計算):
每筆不得逾折算新臺幣2萬元之等值外幣,每日不得逾折算新臺幣5萬元,每月不得逾折算新臺幣10萬元。
 
 七、請問使用VISA金融卡刷卡消費要支付手續費嗎?

  A:

郵政VISA金融卡於國內刷卡消費不需支付手續費,國外交易因有匯率轉換問題,所以國外刷卡消費按每筆購貨金額加碼1.5%(國際清算手續費)扣款,國外ATM提款則按每筆提款金額加碼1.5%(國際清算手續費)及新臺幣100元手續費扣款。
 
八、沒有收到或遺失消費明細對帳單,該怎麼辦?

  A:

(1)持卡人於當月結帳日(月底)起7日內,如仍未收到明細單,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至任一郵局申請補印,或向客服中心查詢申請補寄。
  (2)若您需要補發3個月以前之帳單,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儲金簿及原留印鑑至任一郵局(非通儲戶至立帳局)申請補印,並填寫「郵政客戶選印/影印交易資料申請書」,每個月份收取工本費新臺幣100元。 
 
九、消費明細對帳單有問題,該怎麼辦?

  A:

當您發現消費明細對帳單有問題時,請於交易日起30日內檢具簽帳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至郵局辦理查詢。或先申請調閱簽帳單影本,調閱簽帳單影本每筆工本費新臺幣100元,如調閱結果無誤,自持卡人存簿帳戶扣收。 
 
十、郵政VISA金融卡到期如何換卡?如未換卡可繼續使用嗎?

  A:

郵政VISA金融卡有效期限為5年,卡片有效期限屆滿前3個月,本公司會主動發函通知辦理續卡,若您到期仍未至郵局辦理續卡手續,則卡片僅具一般金融卡(國內存提款、轉帳、SmartPay消費扣款)功能,不具刷卡消費及國外ATM提款功能。 
 
十一、郵政VISA金融卡的晶片密碼與VISA密碼功能有何不同?

 A:

(1) 晶片密碼:為6至12位數,於國內ATM(或網路ATM)存、提款、轉帳或SmartPay消費扣款使用。

 

(2) VISA密碼:為6位數,於國外ATM提款使用,並可於國內台灣高鐵公司自動售票機購票(請選按「信用卡交易」,再輸入VISA密碼)免手續費。
 
十二、請問要如何變更晶片密碼與VISA密碼?

 A:

(1) 晶片密碼可自行至ATM(或網路ATM)辦理變更,VISA密碼只能臨櫃辦理變更或重設。

 

(2) 晶片密碼或VISA密碼因遺忘或累計錯誤達3次,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儲金簿、印鑑及VISA金融卡親自至任一郵局(非通儲戶至立帳局)辦理重設密碼。
 
十三、晶片密碼遭鎖卡,會影響VISA密碼之使用嗎?

  A:

由於郵政VISA金融卡的晶片密碼與VISA密碼使用功能不同,所以即使晶片密碼遭鎖卡,您在國外ATM提款時,仍然可以使用VISA密碼提領當地貨幣現金。 
 
十四、請問自助加油交易為何固定圈存新臺幣1,500元?

 A:

因自助加油屬於特殊授權交易,一律先按新臺幣1,500元圈存,俟收單機構請款時,再依實際消費款項扣款。 
 
十五、VISA金融卡國內外刷卡消費是否有提供手機簡訊服務?

  A:

持卡人於國內外刷卡消費或國外ATM提款交易金額達新臺幣3,000元以上時,本公司將自動發送簡訊至持卡人手機,提醒持卡人注意。 
 
十六、請問換發郵政VISA金融卡後,原有金融卡轉帳功能需要重新申請嗎?

  A:

儲戶換發VISA金融卡,如原金融卡已具有非約定轉帳或約定轉帳之功能,換發後之VISA金融卡將續提供相同功能,無須再申請。 
 
十七、請問郵政VISA金融卡的英文姓名要如何填寫?

  A:

英文姓名建議依護照上姓名填寫,儲戶如未持有護照,得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(www.boca.gov.tw)所提供之拼音對照表,任選一種姓名拼音方式填寫。填寫方式例如:王曉明之英文姓名為「WANG SHIAO MING」。
 
十八、VISA金融卡申請後是否可變更英文姓名?

  A:

儲戶如因卡片的英文姓名拼音方式不同欲更換VISA金融卡,若英文姓名非郵局建檔錯誤者,須另行支付工本費新臺幣100元。
 
十九、請問不使用國外交易是否也要設定VISA密碼?

  A:

是,因為VISA金融卡的VISA密碼不只用於國外ATM提款功能,將來本公司若新增國內使用VISA密碼刷卡消費的相關功能時,儲戶即可立即使用該功能,無需再至郵局辦理新設VISA 密碼。目前已新增國內台灣高鐵公司自動售票機購票(請選按「信用卡交易」,再輸入VISA密碼,可免手續費)。 
 
二十、郵政VISA金融卡是否提供SmartPay功能?需要另外申請嗎?

  A:

本公司晶片金融卡(含VISA金融卡),已內建SmartPay消費扣款功能,不須另外申請。因此本公司郵政VISA金融卡,提供以下2種付款功能: 
  (1) 以簽名方式刷卡付款(即VISA功能):
        持卡人可於VISA特約商店(限連線之實體商店),以簽名方式刷卡付款。
  (2) 以輸入晶片金融卡密碼之方式刷卡付款(即SmartPay功能):
       持卡人可於SmartPay特店或SmartPay網路商店,以輸入晶片金融卡密碼之方式付款。(刷卡限額或相關優惠,均依SmartPay之規定)
 
二十一、請問VISA金融卡可以使用於網路購物嗎?

  A:

(1)本公司VISA金融卡僅得在連線之實體VISA特約商店刷卡消費,未連線或不須刷卡之郵購、電話訂購、網路等交易,不能使用VISA功能簽名付款。
  (2)因VISA金融卡具有SmartPay消費扣款功能,故仍可於提供SmartPay付款功能之網路商店,利用讀卡機及輸入晶片金融卡密碼之方式,在網路上購物消費。(刷卡限額或相關優惠,均依SmartPay之規定。)
 
 
二十二、請問VISA金融卡於凌晨1點左右為何無法交易?

  A:

本公司電腦系統每日凌晨1時至1時15分進行批次整檔作業,暫停全部連線交易服務。持卡人如有交易疑義,得撥打本公司24小時顧客服務專線:0800-700-365(手機請改撥付費電話:04-23542030)查詢。 
 
二十三、請問如何申請VISA金融卡電子對帳單?

  A:

(1)儲戶如已申請網路郵局或使用本公司網路ATM者,請自行於線上申請,於登入後選按「帳戶基本資料管理」項下「對帳方式查詢/變更」。
  (2)可於申辦VISA金融卡同時申請電子對帳單,或於申辦後,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儲金簿及原留印鑑至任一郵局(非通儲戶至立帳局)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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